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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招商引资,享专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台州市风景园林学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城〔2017〕251号)
2025-01-22一、制定背景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要素,对优化人才配置、促进高质量就业、带动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不断塑造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我市制定了《台州市人
2025-01-1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不断塑造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
2025-01-13一、编制背景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海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4〕131号),结合台州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二、制定依据《中华人
2024-12-31一、制定背景7月以来,省政府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文,明确“经信、自然资源、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能源等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招标
2024-12-30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海洋经济主管局、财政局,台州湾新区经济科技局、财政金融局:为规范和加强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经研究,制定《台州市省补海洋经济发展资金分配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2024-12-30各县(市、区)水利(农水)局、台州湾新区城乡发展局,各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关于调整市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2024-12-30各县(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配合开展环评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对环评机构进行打分评价、现场核查、日常监督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 星级评定第五条 环评机构星级评定内容主要对该机构能力建设、服务质量、服务规范三个指标进行客观评价
2024-12-17一、编制背景202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2024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浙政发〔2024〕11号)。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台州市空
2024-12-1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
2024-12-16一、制定背景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台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在征求多方意见建议及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后,2024年11月25日,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台州市人民
2024-12-02现对《台州市加力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省政府关于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外贸新
2024-12-02各县(市、各县(市、区)原则上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用地。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业农村产业用地需求。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农业产业项目,在确
2024-12-02各县(市、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对省级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企业参加跨境电商展会等情况,给予资金扶持。五、附则(一)本政策支持的对象指在台州市区范围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目录的企业、行业中介组织或相关单位。(二
2024-12-02椒江、黄岩、路桥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台州湾新区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分局:为加强和规范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研究制定了《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台州市财政局
2024-11-22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有关要求,现将台州市财政局会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修订的《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台财资环发〔2021〕3号)于
2024-11-22一、出台背景2017年,台州社发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公司”)将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世纪联华超市南门区块停车场(北至规划支路一,东至耀达路,南至天和路,西至一号路)委托台州市智能停车管理有限
2024-11-20台州市社会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准台州经济开发区东商务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台社发置业﹝2018﹞12号)悉。因停车场收费主体变更,经研究,现就台州经济开发区东商务区停车场服务收费标准重新批复如下:一、收费范围台州经济
2024-11-20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局党委会已经通过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1月1
2024-11-18一、制定背景原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到期,根据三年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两大业务主管部门对市本级文化旅游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总体达到预期目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文化旅游发展,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
2024-11-05招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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